3月11日下午,在甘肃铁科第二次工代会闭幕后,甘肃铁科财务部组织对上级单位压降非生产性支出、进一步规范内部单位间资金清算、进一步规范内部经济利益分配关系、2020年度利润预上缴等重要财务制度和中国中铁“勤俭办企业十不准”要求进行宣贯,张红利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管理干部、参加工代会的部分项目总监、财务部全体人员参加宣贯学习会。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英福主持。
会上,甘肃铁科财务部负责人对上述制度做了宣贯解读。根据《中铁科研院压降非生产性支出指导意见》,中铁科研院提出2021年要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和“现金为王”理念,根据压控范围、总体原则、基本原则和方法,实现2021年非生产性支出压降25%的整体目标,并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单位间资金清算的通知》,中铁科研院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调剂资金、利润分配资金、营销收费类资金、经营投标类资金、日常往来类资金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纪律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利润预上缴工作的通知》,中铁科研院提出各子、分公司2021年应按季上缴利润资金,于每季度结束前上缴,各季度预上缴比例分别为15%、20%、20%、35%,并公布了各子、分公司2020年度利润资金预上缴金额表。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内部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的通知》,中铁科研院提出应建立“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分配机制,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主要经济利益分配做了界定,提出了经营管理费的收取途径。
根据中国中铁党委《关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 落实“勤俭办企业十不准”的通知》,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股份公司有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文件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努力把中国中铁建设成为忠诚担当、高效务实、勤俭廉洁、向上向善的世界一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应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落实“勤俭办企业十不准”。